除上节的配额限制移民签证外,美国尚有很多种不受配额人数限制的移民签证,符合下列资格的申请人只要美国移民局或海外领事官员提出请求,经认可就能拿到美国签证。
(1)美国公民的配偶。
(2)二十一岁以上之美国公民的父母。
(3)婚姻关系嫁予外国人而丧失其原来之美国籍的妇女。
(4)二次世界大战期间,因在美国的同盟国服役而丧失其原有美国籍者。
(5)美国政府认可之宗教的牧师或僧侣。
(6)在美国出生年满廿岁者。
临时停留或过境的非移民签证
通常由美国领事馆签发签证,期限视个人的条件,由三个月到四年不等,不过,这限期是指该签证本身的有效期限,并不意味你将被允许在美国停留期限,例如拿到四年的签证,仅表示你在四年内可凭该签证出入美国国境,至于停留期,则由入境机场的移民局官员视个人来美国的目的予以核定。该期限另外注明在一张叫做194 的表格上,一般的观光期限是一个星期到六个月。留学生或多国公司之海外业务员的期限是一年。在该允许期限到期前两周,如果有延期的需要时,可以提出理由向停留所在地的移民局提出延期申请。留学生或海外业务的延期申请必需附上学校或者公司证明文件,每次申请费用是$10,申请次数不拘。